男子为朋友帮工维修,意外造成九级伤残,法院:各承担一半责任

陕西省咸阳市的徐先生不会想到,自己在朋友维修店里的一次热心帮工,代价是四颗牙、多处骨折、高昂医疗费,和一位朋友的友情。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事情还要从去年10月9日说起。那天中午,徐先生去朋友夏先生的电焊修理铺玩。两人还在店里一起吃了午饭。

之后,夏先生的一位客户到店里修机器配件。然而,三人对接下来发生的事实各执一词。

据该维修客户出庭的证词,当时他本想去修机器配件,看见店主夏某和朋友在喝酒,便对店主表示,“看你喝酒了,就算了”。正准备离开,店主叫住他说,“我喝酒了,我朋友(指徐先生)没喝酒,让他给你焊一下”。在焊接过程中,修理件弹簧弹出,将徐先生的头面部击伤。

经司法鉴定,徐先生颌面部多发骨折、面部多发软组织挫裂伤、上颌牙龈撕裂伤,目前遗留双侧面部外观不对称、左侧上颌牙槽骨骨折部分缺如并左侧22-25牙缺失、张口受限I度及左侧咀嚼功能障碍,构成九级伤残。

徐先生也表示,是夏先生让自己帮忙维修的。在住院治疗期间,自己和家属多次给夏先生打电话,让其支付治疗费用,但夏先生一再推卸责任,且分文不付,毫无赔偿之意。

徐先生将朋友夏先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夏先生赔偿自己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8,2855.62元。

夏先生在法庭上辩称,徐先生陈述的内容和基本事实不符,自己自始至终没有叫徐先生帮忙,是其擅自操作导致受伤。同时,徐先生认为,作证的客户本身即是涉案当事人之一,作证的身份不合法。

当天的情况,据夏先生回忆,是徐先生和客户两人趁自己上厕所期间,擅自操作焊接弹簧,由于两人的差错,弹簧弹出击伤徐先生。夏先生表示,自己在厕所听见邻居叫他,回来时发现朋友出事,赶紧把他送往西安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救治,并垫支4272元。

夏先生表示,他在朋友受伤的事故中没有任何关联,不是造成原告受伤的行为人,没有任何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并且他认为,徐先生的受伤是由客户和自己的共同行为造成的,他们俩应平摊责任。另外,徐先生应向自己返还垫付的4272元医疗费。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夏先生的客户到店想修机器上的配件,原告徐先生主动进行帮忙,夏先生未表示拒绝。在帮忙过程中,修理件弹簧弹出,造成徐先生头面部受伤。

法院认为,徐先生与客户不认识,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无论徐先生的行为是主动为之还是受被告邀请,帮助行为显然是为了夏先生的利益。但徐先生遭受的损害并非夏先生的行为所致,而系意外事件,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没有过错。

判决原被告对原告的损失,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来源:九派新闻,武汉晨报记者 刘萌)

【编辑:付豪】

(作者:刘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