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模不仅被踹还被衣架打!更多打骂孩子证据被深挖

中国经济网讯 日前,杭州一女童模在拍摄期间被其母亲踢踹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和网友愤慨,一个小小的童模因为没有配合父母的拍摄而被拳打脚踢。孩子看起来才3岁~4岁的样子,拿着小花篮,穿着漂亮衣服,可能觉得拎不动了,就放下了。

没想到,这位妈妈马上暴走,呵斥孩子为什么把道具篮子放下来,对着孩子就是狠狠的一脚!这一脚多么的重,踢的孩子差点站不住。(妈妈事后说没怎么用力,实际上用没用力大家都看的一清二楚。)

“妞妞”被踹之后麻木的样子令人心痛,很多网友猜测是不是“妞妞”已经习以为常了。

在踹人视频持续发酵,昨天凌晨4点,一个自称是妞妞妈妈的微博用户,@妞妞妈-201009发了道歉声明,表示:对孩子只是沟通教导。绝无伤害虐童之意!

事后当事人妈妈也接受了采访,可谓声泪俱下,说自己想跳楼。

然后哭诉,说自己被大家误解了,自己主要是情绪没管理好,不是像外界传说的那样会一直打孩子之类的。

然而,对这样毫无诚意的道歉,网友们表示则不接受。“靠孩子挣钱的窝囊废”“真的不配做妈妈”“我这样踹你一脚试试?”“微博认证下,别浪费我们的口水”。

这位妈妈的行为引起网友的极度反感,更让人生气的是,在事件发酵过程中,商家将聊天记录爆出(目前已删),妞妞妈说:“妞妞”的单子多,别人不舒服眼红才会被曝光。

昨天下午也有媒体采访到妞妞妈妈,她表示:“我老公有工作,我们一家人不是靠妞妞一个人来养活。”自己平时很少很少打孩子,当时只是因为天快黑了,妞妞会往马路上乱跑才一时情急踢了她。“我怎么可能无缘无故上去踢她一脚。”

可是不断的有网友在质疑她的说法:

那么妞妞妈踢妞妞真的是偶然事件吗?事情发酵后陆续爆出了更多妞妞被打的视频,昨晚网友@神级阿轲在微博上放出一个3月份拍摄的视频:并很快登上了微博热搜。

视频里可以看到,大人穿着厚棉袄,孩子却只穿着薄薄的裙子。

妞妞妈吼着:“能不能打起精神啊?过来!过来!”然后手上的衣架就朝妞妞拍过去,发出很大的响声。

网友陆陆续续又爆了很多视频。这个另外一个实拍,孩子本来在自己玩着手指,基本上已经不想拍了。

而旁边的妈妈一直呵斥她,让她对着镜头打招呼,但是妞妞没有马上回应,此时让我们所有人心痛的一幕出现了!

妈妈的手挥起来,显然要揍了,而妞妞本能的出现了一个躲闪的动作。

孩子出现这个动作大家都看得懂,说明什么?孩子被打怕了,妈妈的手一起来马上就本能的缩了起来。随即,孩子在受到这个惊吓之后马上本能的摆出“超级职业化的笑容”。摆好之后笑容马上消失。随即非常机械的按照妈妈的要求转圈开始扭屁屁。

原来孩子一点都不想做这些动作,所有的一切都是妈妈逼出来和打骂出来的,我们看到那些娇憨可爱的动作都是假的!包括采访中什么不打孩子之类的都是P话!孩子的反应最直接!这个年纪的孩子是隐瞒不住的。

还有一些妞妞的秀衣服视频中也莫名其妙出现一只拿着衣架的手,不禁让人怀疑妞妞妈平时是否就是用衣架威胁妞妞摆姿势?而细心的网友也在妞妞的腿上发现了大量的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孩子有的淤青,是自己调皮弄成的还是被打的?这个谁都说不清楚。

很多网友看了记者采访直播认为,妞妞的妈妈根本没说实话:

有网友继续爆料:

央视网也发出相关呼吁:

这也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几个视频中妞妞妈拼了命的让孩子摆姿势扭屁屁,这些都是生意和钱啊,孩子这几年做童模能赚到的恐怕大人几十年都赚不到。也有网友算过账:

有网友对妞妞的未来表示担忧

杭州市妇联法律援助律师称,该踢踹行为有可能涉嫌家庭暴力。

看到这里,你一定忍不住想问:难道这些大人心里就没有一点愧疚吗?我们猜想,应该也是有的吧。但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家长内心的原则一点点被侵蚀。

之前看过一个采访,一名5岁的小童模,因为接单量大,父母双双辞职,全力打理儿子的“事业”。

做模特,是需要倒季节差的。冬天穿短袖,夏天穿棉袄,是行业基本素养。接受采访那天,记者问他,冬天拍照会冷吗?小男孩回答得很自然:不冷,习惯了。

这句习惯里,包含了太多小小年纪,不该承受的苦涩。

可以想象平日里,他的父母都在潜移默化地传达什么?妞妞也在采访中坦白自己并不喜欢拍照。

雇佣童工非法,童模违不违法?

按照我国现在的《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拍广告是违法的。

童模妞妞拍摄过程中遭其母踢踹,也引起了淘宝商家公愤。

昨天下午有些网店店主发表声明,目前已有100多家淘宝童装店主联名呼吁规范童模拍摄行业,推动童模保护。

这些店主呼吁:商家与品牌联合起来,严格规范童模拍摄,严禁一切粗暴对待儿童的行为,拒绝使用一切在拍摄过程中存在损害儿童权益行为的图片/视频。

……

4月10日18:20,@淘宝发布微博:

希望这个行业真的能规范起来,还孩子一个干净快乐的童年。也提醒家长们别用孩子的童年换名利不要以爱之名行伤害之实。

【编辑:叶圣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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