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收65万元罚单 !涉违规使用保险费率等条款,董事长等两高管同时被罚28万

近日,银保监会公布了对信美人寿保险相互社(下称“信美人寿”)的行政处罚公告。

处罚公告显示,信美人寿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在“相互保”业务中通过产品参数调整的方式改变了产品费率计算方法以及费率计算所需的基础数据。此外,该公司还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相互保”业务中向保险消费者传达“相互保”产品依法合规的错误信息,以及第一年参与成员分摊金额仅需一两百元的误导信息。时任董事长杨帆和时任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曾卓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以上违法行为,银保监会对信美人寿作出65万元行政处罚;对时任董事长杨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对任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曾卓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根据信美人寿方面公开的回应信息,表示接下来将加强研究监管制度。

“信美相互一直努力于普惠金融和共享经济的实践探索,本着自助、互助、助人的初心,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到保险保障是我们前进的动力与使命,从未想过、更不会有意欺骗消费者。然而我们在创新过程中确实还需要进一步学习与思考,接下来我们会加强对各项监管制度的细致研究,与监管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汇报沟通,在业务发展中不断加深对制度和政策的理解。”

据悉,“相互保”于2018年10月16日正式上线开售,凭借“0元加入、众人互助、每人分摊小于一毛就能获得10万到30万元保险保障”的吸睛噱头,仅40多天就吸收客户2000万。

然而,好景不长。2018年11月27日,信美人寿发布公告称,近期,监管部门对“相互保”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指出其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要求自11月27日12时起停止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形式销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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