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讯(通讯员吕秋雯 鲁梦婷)50岁的蔡先生是一位个体商户,于2016-12-04投保富德生命《福星高照》保额10万元,《附加福相随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富德生命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D款)》保额1万元。
2018年1月24日,蔡先生因骑摩托车被小汽车撞倒造成全身多处外伤,前往咸宁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接到蔡先生报案后,咸宁中支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前往医院探视客户,并积极指导蔡先生收集理赔所需资料。2019年4月1日,客户提出理赔申请,经审核符合我司保险责任,并于当日结案,将8235.29元保险金打入蔡先生指定账户。
【编辑 周恋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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