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小黄鸭”形象,这家天猫鸭脖店被告并赔钱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24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梁学东)在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24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2005年3月22日,香港居民许夏林以小黄鸭为创作对象,完成B. DUCK小黄鸭系列美术作品创作,并于2014年4月24日获得广东省版权局著作权登记,属于森科公司旗下品牌。该系列动漫美术作品于2005年3月22日先后在香港社交媒体及内地博客上进行公开展示,广泛用于办公产品、生活用品、服装等产品,深受公众追捧。

2017年1月4日,森科公司通过证据保全发现,零点公司在天猫电商平台注册了“可可哥食品旗舰店”网店,并公开销售品牌为“可可哥”的咕噜鸭脖、无敌鸭掌、劲爆鸭翅、光溜鸭舌等四种规格的鸭产品,同时,被诉网店还设计、制作了“鸭”的短视频广告,在其电商平台上持续播放。经比对,被诉的鸭产品外包装袋右下角的镂空鸭形图案及短视频促销广告中的鸭的动态造型特征,与森科公司设计的小黄鸭动漫造型一致。为此森科公司起诉要求零点公司停止侵犯著作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森科公司提交的涉案作品登记证书,结合该系列作品在网络媒体发布、展示中的署名信息,可以认定森科公司是动漫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零点公司未经森科公司授权,将与涉案动漫美术作品相同的图案用于产品包装袋的行为构成复制;将涉案作品主角形象制作成短视频广告,构成动漫美术作品的表演,被诉行为侵犯了森科公司对涉案动漫美术作品依法享有的复制权、表演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零点公司停止侵权行为;零点公司赔偿森科公司经济损失38000元,承担维权合理费用3536元,承担本案诉讼费2300元。

【编辑:朱曦东】

(作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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