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为避交警挑晚上和清晨出门,躲来藏去终被查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26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董冠男)不年检不买保险也不处理违法,司机悄悄开车与交警“躲猫猫”,一朝被查,他的驾驶证被吊销。

25日上午10时,江汉区交通大队二中队民警肖桂生巡逻至新华路时,发现一辆银灰色轿车前挡风玻璃上粘贴的“年检标志”显示是2015年早已过期,用警务通查询显示该车有47条电子警察记录未处理,且仅年检至2015年4月,车辆已处于“强制注销”状态。

司机徐某见民警发现也不抵赖,低声承认早已知道该车有多条电子警察记录尚未处理,并且已多年未参与审验,更没有购买保险。他表示自己总是在夜间或者清晨才开车出门,白天把车停在隐蔽处与交警“躲猫猫”,但没想到还是被查获。

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应当强制报废。徐某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江汉区交通大队将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其车辆也将被强制予以报废。

据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介绍,机动车一定要定期参与审验,产生电子警察记录后要及时处理,建议司机下载“交管12123”或者“武汉交警”手机APP,将驾驶证、机动车予以绑定,随时掌握自己车辆、驾驶证的电子警察记录、违法记分和参与审验等情况。

目前,武汉交警依托“车控网+”系统,已建立起完整的查缉布控机制,大大提升了对车辆涉牌涉证、逾期未年检等违法行为的查处能力,请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编辑:刘思】

(作者:夏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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