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生

20多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他化解各类民间纠纷2000余件,他注重以德感人,以法律、政策为调解依据,避免“和稀泥”的不讲原则的调解方式,期望通过调解宣传法制,提升群众法制观念。调解成功率90%以上,督促当事人按约定履行协议,效果明显,履行率达98%以上。多次受到江夏区司法局先进个人表彰、江夏区防激化先进个人、江夏区文明办的江夏好人、武汉市文明市民、武汉市司法局调解能手、湖北省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十佳调解员、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调解能手、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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