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落户地址不一致担心影响孩子入学,派出所:可为居民开具证明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7日讯(记者孙笑天)不动产证登记地址是白沙四路46号,落户地址却是白沙四路62号,哪个错了?近日,网民杨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洪山区清江锦城小区3期,办理房产证和落户两个地址不一致,担心会影响到后期的房产交易和孩子入学等问题。

清江锦城地址证明上地址为白沙四路46号 网民提供

杨女士为该小区业主。据她介绍,小区去年12月交房。近期,她准备办理不动产证,便到开发商处领取相关资料,其中权属证书上标明小区位于白沙四路46号。

杨女士拿到相关材料后,先向小区所属辖区张家湾派出所咨询了落户问题。没想到在这个过程中,她发现,小区居民落户地址是白沙四路62号,与办理不动产证的地址不同。

“两个地址为何不同?”杨女士疑惑,一套房子,不动产证和户口本上有两个不同地址,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比如以后面临房屋交易、孩子入学等情况,会不会带来麻烦?

5月6日,长江日报记者就此咨询了洪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尚不清楚此事。出现此类情况,可能是小区进行过坐落地址变更。中心根据开发商提供的权属证明坐落地址办证,如地址有变更,需要派出所开具变更情况说明,即可对不动产证上地址信息进行更换。

张家湾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权属证明中坐落地址,是开发商与社区民警沟通确定,由于已过去很长时间,已难以查清具体情况。目前,户籍库中该小区登记地址为白沙四路62号,就只能在此地址落户。派出所会与辖区学校沟通,两个地址不一致不会影响孩子入学。如因两个地址不同在其他地方遇到问题,派出所可以为居民开具证明,证明两个地址为同一小区。

【编辑:刘思】

(作者:孙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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