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酒驾被抓!前晚喝酒签的合同,次日被迫取消

民警查酒驾现场。通讯员杜泽文 供图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17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杜泽文)男子酒驾第四次再被抓!前一晚喝酒庆祝签下的合同,次日酒驾被抓后只好忍痛放弃,他十分后悔却来不及了。

5月16日上午8时许,硚口交通大队接到查缉布控系统发出警报:车牌号为鄂A77XXX的小轿车行驶在古田二路,该车辆逾期未年检,且车主陈某最近3年内有多次酒驾被查处记录,其驾驶证也早已被吊销。

大队指挥中心值班民警迅速将信息传递给正在古田巡逻的硚口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徐世军、民警江提兰,随后民警在古田二路南泥湾大道路口将该车拦截。

经初步调查,此车辆确实逾期未年检,而驾驶员正是那位已经被吊销驾驶证的陈某。徐世军发现陈某说话时刻意遮掩,神情躲闪,拿出酒精测试仪一测,第四次酒驾!陈某马上被连人带车带回中队。

经硚口交警深入调查发现,陈某在2016年6月曾因酒驾被处以罚款2000元、一次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两个月后他又因二次酒驾和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再被拘留20日、罚款3000元并吊销驾驶证;2017年12月他又因酒驾被查;2018年9月再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被依法处罚。这次是他第五次被查获,第四次被当场查出酒驾违法行为,因这一行为他17日又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其中酒驾被处行政拘留10日,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被处行政拘留10日,合并处罚20日)、罚款3500元处罚。

陈某自称这次喝的是“隔夜酒”,前一晚刚刚谈妥一笔大生意遂喝酒庆祝,第二天感觉酒劲已过的他就开车上路,被交警查获后只能通知亲友将刚签下的“大单”取消,损失惨重,他大叹自己运气不好,却悔之晚矣。

硚口交警也通过此事提醒市民:酒驾绝不可取,不要心存侥幸。

【编辑:金鑫】

(作者:夏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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