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压五元”被判不正当竞争,饿了么两年后向美团道歉

饿了么在其官网首页发布“道歉声明”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22日讯(记者章胜)“饿了么力压美团五元”一案终于有了结果。5月22日,饿了么官网出现一封“道歉声明”,声明中透露: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网”网站经营单位)诉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网上订餐(www.ele.me)”网站经营单位),湘赣滋味、巴渝世家、李记粥汤粉店、猪粉世家不正当竞争纠纷四案审理终结。并就此前饿了么平台所涉“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美团、客户及消费者致歉。

2016年,猪粉世家小吃店同时入驻了美团外卖和饿了么两个平台,提供的菜品种类基本相同,同一菜品的销售价格也相同。饿了么却连同商家在其订餐页面上推出了一张名为“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优惠券。事实上,这只是针对饿了么新用户的优惠活动,新用户花0.1元购买后,在付款时可以减免20元。而美团外卖也推出了类似针对新用户的优惠政策,双方的优惠力度是一样的。

除了猪粉世家小吃店外,饿了么在上述其他三家餐饮商户的订餐页面上也推出了类似的优惠券,均包含“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的字样,并在饿了么订餐页面多处予以展示。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饿了么提供的优惠券使用“饿了么力压美团5元”作为商品名称,片面宣传和对比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被认定为虚假宣传行为。饿了么与美团外卖属于经营同类竞争业务的经营者,这种虚假宣传行为会减少消费者在美团外卖进行交易的机会,给美团外卖品牌和经营造成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等相关法条的规定,饿了么的这种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7年9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令饿了么立即停止侵权,就侵权行为刊登声明并保留七日以消除影响,向美团点评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等共计5万元人民币。

对于为何两年后饿了么向美团道歉的原因,美团代理律师张泽吾表示:“饿了么这种片面的宣传和对比足以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案中最早的判决于2018年6月初生效,但饿了么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中的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判项,故美团于2019年3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所以饿了么于近日在官网首页挂出了道歉声明。”

【编辑:符樱】


(作者: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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