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收10%服务费是否合理?相关部门解答了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30日讯(记者孙笑天)在餐厅订包房就餐,商家收取10%服务费是否合理?5月29日,网民陈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他在汉口一酒楼就餐后,结账时商家额外收取了他95.77元服务费。

陈先生介绍,5月24日晚,他请几位朋友一起到位于菱角湖的湖锦酒楼就餐。就餐结束结账,消费了1000余元,他没有在意,付了钱拿了小票就离开了。

隔天,陈先生偶然查看结账小票发现,账单中包含了95.77元的服务费,占账单总额的10%。“不是早有规定,不准商家额外收取包房费、开瓶费等费用,怎么又冒出个服务费?”陈先生质疑。

5月30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联系该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餐厅规定,除工作日中午外,对在包房消费的顾客收取10%的服务费。因为包房为顾客提供了单独的服务空间和单独的服务人员。顾客在预定包房时,工作人员就会告知要收取服务费,另外,菜单下方也明确表示了要收取服务费。

对此,陈先生表示,他打电话预定包房时,工作人员好像提及过,但也没有说得很清楚,所以他没太在意。就餐时,餐厅并无工作人员提醒他此事。

餐厅到底能不能收取服务费?江汉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并没有提及服务费一项。目前,尚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对收取服务费进行规范。从法理上讲,餐厅收取服务费属于市场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该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如收取服务费,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对此进行公示。

5月30日下午,陈先生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江汉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与他进行联系,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编辑:叶子】

(作者:孙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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