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帮孩子就读名校,男子诈骗亲戚2万元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不起诉案件,该案件中,甘肃庆阳西峰区一男子谎称能帮小孩就读指定学校,从而诈骗他人20000元。

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张三(化名)和张四(化名)是亲戚关系。

2019年7月份,张三谎称其认识教育局工作人员,能把张四的孩子办学到东方红小学就读。

随后,张三打电话询问杨校长能否办理入学事宜,杨校长表示办不了。

但是,张三在明知办不了的情况下,还告知张四需要办事费用20000元。2019年8月1日,张四通过微信转账给张三20000元。

收到钱后,张三邀请杨校长和高处长一起吃饭,吃饭期间他再次询问杨、高二人是否能托关系办理入学事宜,二人均表示办不了。

2019年9月,张三给张四又谎称先让孩子按片区在南街小学就读,随后再转学到东方红小学。

直至2021年1月份,张四表示不需要再给孩子办理转学事宜,要求张三退钱。后张三一直借故推脱,未退钱。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30日,张三妻子和父亲分别给张四转账还款2000元。

次年5月份,张四的丈夫将张三扭送至公安机关。随后不久,张三的妻子将剩余16000元退还。

因涉嫌诈骗罪,张三于2021年5月20日被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取保候审。

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三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已向被害人退赔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依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张三不起诉。

(九派新闻记者 温艳丽)

【编辑: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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